| 》使用ACH 捐款的注意事项: |
| 一、 |
佛教慈济基金会于网路提供下载的「定期直接转帐捐款授权书」(以下简称授权书),请准备每份一式三张,每张都需盖(签)上开户印鉴章(印鉴影印无效)。 |
| 二、 |
为避免扣款发生错误,请以正楷书写,所书写如有涂改,请务必于涂改处盖(签)上开户印鉴章。 |
| 三、 |
多人以同一帐户扣款捐款,只需填一份授权书,捐款成员均填入「自动转帐捐款会员资料表」(以下简称会员资料表),填妥授权书及会员资料表之后邮寄至本会,以利完成作业。请详阅授权书和会员资料表上的授权直接转帐付款条款及说明。 |
| 四、 |
未勾选收据开立方式时,本会以「年底累开」一张收据处理;未指定收据开立名称,则以捐款人姓名开立。共同捐款且选择合并开立收据,请写明收据开立名称。 |
| 五、 |
转帐银行非邮局、一银、彰银、兆丰商银、汇丰银行等,授权书未能于转帐日前17个工作天寄达,则于下一月历日生效,例如4月5日开始扣款,授权书须于3月12日前寄达。 |
| 六、 |
拟终止或更改授权书之任何事项,请于每月转帐日前10天以书面通知佛教慈济基金会:
1.变更转帐金额、姓名、印鉴,或停止转帐捐款,请填写「转帐资料变更通知单」后邮寄。
2.变更地址、善款用途、增加或减少捐款人(扣款总额不变)、收据开立方式等,请将新旧资料书写后传真(03-8261848),或来电告知(03-8266779
分机 218),以维护您的权益。
3.更换银行、帐号转帐扣款,请重填授权书并加填旧扣款帐号之「转帐资料变更通知单」。 |
| 七、 |
若帐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该笔经授权转帐之金额时,代扣款的机构有权自行决定不予转帐。 |
【注】未参加台湾票据交换所「媒体交换自动转帐业务」(Automated Clearing House,
ACH),无法采此捐款方式的银行:中国输出入银行、中华开发工业银行、台湾工业银行、泰国盘谷、美国运通、美国纽约、新加坡商大华、法商兴业、美商摩根大通、新加坡商星展、美商富国、日商三菱东京日联银行、日商三井住友。